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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章 进城的插曲
 当休息半个小时后,赵枫这才缓过一口气来。

 “这个天赋,真的不怎么样。”回想起刚才如疯子一样的表现,赵枫到现在还有些后怕与担心。

 虽然狂化可以增加战斗力,可是后遗症也是非常明显的。

 赵枫是一个理智冷静的人,不喜欢这种离自己掌握的事情。在狂化状态之下,他根本无法控制自己的行为。

 杀戮虽然可以带来破坏,可是却不能带来胜利。那种嗜血疯狂的状态,让他非常的不喜欢,甚至有些厌恶。

 浓重的血腥,让赵枫有些不大适应。鼻子,赵枫走到了死去的疾风魔狼的身边,在它的身上寻找起晶核起来。

 所有的魔兽,都拥有晶核,这是它们可以释放魔法技能的基础。根据魔兽的等级,晶核的品质由低到高递增。最普通的魔力兔的晶核,数量最多,但是价格却非常的便宜,仅仅售价几十铜币。而等级越高的魔兽晶核,则是更加的昂贵。

 越是高等级的魔兽,越是很难捕捉。它们的实力非常的强大,高等的魔兽甚至可以媲美人类的高级魔法师。

 加上这些魔兽行踪诡异,又有着比人类魔法师好的多的身体。想要捕捉它们,获得晶核,是一件非常难的事情。有些高等魔兽,在被捕捉时,可能会采取自爆的行为,毁灭自己的身体,不让人类得到它的晶核。

 只是,高等晶核却又是魔法师们最需要的东西。拥有高品质的晶核,不但可以提高自己的魔力修为,还可以将它用在法杖等魔法道具上,提高魔法物品的等级。

 在市场上,高等晶核一直是有价无市。

 “好了,找到了。”赵枫从疾风魔狼的体内,找到了一颗如拳头大小的白色晶核。这个晶核入手非常的沉重,倒像是一块石头。

 “先收起来吧,到城里问问能不能卖掉这个晶核。”赵枫摸了摸肚子道:“这样的话,起码能换点钱吃饭吧。”

 现在的他,狼狈不堪,衣服破的跟乞丐装一样,口袋里没有一分钱。有钱走遍天下,没钱寸步难行的这个道理,赵枫在前世可是深有体会。

 此时的他,不有些埋怨那个该死的达克。埃文斯与那个酒鬼汉斯,为什么不带点钱来给自己用呢。

 又休息了一会,赵枫感觉身体中的力气又恢复了。他不知道,现在的他,可是创造了狂战士最快恢复时间了。

 大约是由于体内的其他种族的血脉的缘故,赵枫并不像其他的狂战士在狂化之后,需要休息很久。

 不过,赵枫不清楚这一点。

 “把这个魔狼也带着,迷路时也可以当食物。”赵枫猛的一拽,几百斤的魔狼已经被他扛在了身上。

 现在的他,又有用不完的力气了。

 看着自己背上的猎物,赵枫有些得意,又有些高兴。眼前的疾风魔狼,可是花了他很大力气才打死的。

 这,可都是他的心血与成果。

 一手扛着狼尸,一边拿着手中的魔晶,赵枫重新朝着一条大路走去。他知道,沿着大路走,肯定没走,起码可以走到人烟多的地方。

 饿了一天的赵枫,早就前心贴后背了。

 虽然背着几百斤的猎物,可赵枫走路的速度却非常的快,根本不觉得有多累。现在这具强悍的身体,可是力大无穷。

 比起前世来,现在这具身体的天赋可是强的太多了。

 当沿着大路走了一个多小时之后,天终于亮了。赵枫走着走着,就看到了前方不远处有一个巨大的城堡。

 这,就是落城,蒙特拉帝国中比较大繁华的城市。这座城市拥有三万多人口,号称蒙德拉帝国的北部比较繁华的一座城市。

 这座城市,商业比较发达。由于靠近边境,来往这里做买卖的人很多,货物的种类也是五花八门,让人眼花缭。很

 当初达克。埃文斯来到落城,是准备买一些物资准备带去他的那个沙漠领地的。他的绿洲沙漠,周围都没有什么集市,非常的荒凉。结果,他的物资之类的东西没有买到,反而差一点丢了性命。

 此时在城门外,已经聚集着很多早起来做生意的人。这些人里,有卖菜的,有赶集的,还有一些是做生意的。

 落城规定,城门每天早上五点半打开,收取进城费。由于时间还没有到,所以这个时候城门还是紧闭的。

 当赵枫踏着清晨的浓雾出现在落城门前的时候,引来了所有人的关注。一个人背着几百斤的猎物出现的时候,自然是非常的惹眼。

 “哇,你这个小伙子真不错,竟然打了这么大的猎物。”当赵枫走到这个等待的队伍的末尾时,在他前面的一个大叔惊叹的称赞道。

 赵枫腼腆的笑了笑,没有说话。对于异界的言语他脑海中虽然有印象,可是说起来,总觉得不大方便。

 “是什么东西?”那个大叔见赵枫没有说话,好奇的绕到赵枫的背后道:“放下来吧,拿着怪沉的。”

 由于疾风魔狼的皮是银色的,体型又非常的大,再加上狼头已经被赵枫打的有些变形了。这个大叔,没有认出来这就是大名鼎鼎的疾风魔狼。

 疾风魔狼虽然说传的非常的厉害,可是真正见到它的人还是非常的少的。大部分见到它的人,早就丢了性命。这个大叔,自然不是属于其中之列。

 在普通人的传言中,疾风魔狼被说的有三头六臂,长相跟妖怪似的,十分恐怖。所以,当赵枫背着狼真正出现在这里的时候,大家反而没有认出来。

 “狼!”

 赵枫不想惹事,微笑着说。现在的他,就想早点进城弄点吃的,然后再换一套衣服。眼前这个乞丐装的造型,实在是有些不敢恭维。

 “哇,好厉害啊!”这个大叔道:“小伙子真厉害,想当年我一样可以打到魔狼。不过,现在老了,没有那个本事了。”

 交谈中,这个名叫里维拉的大叔言语中出了一丝叹息,眯着眼睛,似乎在回忆着当年的光辉岁月。

 “开城门了。”就在这个时候,人群发出了一阵动,纷纷朝着前面涌去。

 落城的城门是由铁皮包裹的,十分的沉重。在十个士兵的合力之下,这个沉重的铁门才缓缓的打开了。

 站在城门前的军官吆喝道:“慢慢来,一个个的按照秩序来,不要挤。若是不守规矩的话,就给我最后进去。”

 原来,为了可以抢一个好的市口,这些商人每天早上都开始对最先的位置的争夺,好希望自己的商品可以卖的快一点,赚的多一点。

 里维拉大叔不屑的道:“这些人哪,急着干什么去呢。反正晚一点,东西还是能够卖掉的。我可不担心,我的菜卖不掉。”

 赵枫看到,眼前的这个大叔菜篮里的大白菜以及洋葱西红柿之类,个头大的,颜色也新鲜,比起其他的人,是好看多了。

 “是啊,你的菜品相很好啊!”赵枫称赞道。

 “那是,我可是种菜能手。”里维拉大叔在说话时,他们已经到了城门口。

 守城门的军官道:“里维拉,今天你的菜新鲜的啊!三个铜币,进去吧。对了,记得给我留点。”

 “好,谢谢杜克男爵老爷了。”

 里维拉赶紧从菜担子中拿出了几棵白菜之类的,放在那个军官坐的筐子旁边,又扔了几个铜币放在了城门口的筐子里。

 原来,蒙德拉帝国,进入城里还得进城费。所的费用,按照货物的价格收取,或多或少,都是由城门口的军官决定。

 看守这个城门的军官,乃是落城主汉克伯爵的侄子。在他的讨好与争取之下,才弄到了这个油水丰厚的职位。

 “你呢?”看着如乞丐模样的赵枫背着一头猎物,那个杜克道:“年轻人,不错啊,打到这么大的猎物,收你十个铜币。”

 可是,赵枫的口袋中翻破了,都没有一个铜币,哪里有钱给这个军官。

 闻言,赵枫摇了摇头道:“我没钱。”

 “没钱?”那个杜克男爵道:“那好,没钱的话,你把猎物给我留下再去。告诉你,想白进城是不可能的。”

 “不要就不要了。”赵枫饿了一天了,心情非常的不好,听到这个家伙的话,一下将这个疾风魔狼的尸体扔在了地上。几百斤重的家伙,砸了地上,发出了一声巨响。本来,他是打算想卖点钱吃饭,听说货物得收钱,他只好准备扔掉魔狼尸体,准备进去卖掉晶核,好换一点钱吃饭。

 “干什么,你还想暴力抗税啊!”“不是,我是用这个来抵消进城的费用啊!”那个杜克男爵吓了一跳,见赵枫没有继续动作,这才安心下来,得意的道:“算你小子识相,好,进去吧!”

 “来,兄弟们,帮我把这个野味抬到一边去啊!”杜克男爵一个人可是抬不动几百斤的猎物,赶紧招呼手下把它搬走。

 就在士兵们把猎物翻过来的时候,那个杜克男爵才看到那个已经有些变形的狼头,脸色不大变道:“疾风魔狼,这是疾风魔狼。”

 他当初曾经跟随一批佣兵去捕杀疾风魔狼,结果魔狼没有杀到,差点丢了小命,弄的灰头土脸的回来,被他的叔叔汉克伯爵嘲笑了很久。

 对这个曾经的梦魇,传说中的凶兽,杜克男爵印象自然十分深刻。此时的他,脸色大变道:“通知我叔叔,叫快来。”

 “对了,快点把进城的那个家伙给我找来,快。”杜克男爵声嘶力竭的说道,可是眼前已经没了赵枫的踪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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